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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學生專區

前往北京語言大學(中英翻譯學士學位課程)

申請資格

  • 中英翻譯學士學位課程二年級,並即將升讀三年級的在學學生。
  • 完成二年級所有科目並且考試合格,GPA達2.5或以上。
  • 符合雙方學校之各項資格規定。

Q & A

交流學習期多長?
交流學習期為一學年。若因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之理由而需要縮短交流學習期限,必須得到雙方學校同意及批准。
交流學習期間所須的費用有哪些?
  1. 須繳付澳門理工大學的學費;及
  2. 須自行負擔前往北京語言大學的交通費、交流學習期間的宿舍費、醫療保險費及生活雜費等。
參加此交流計劃是否可申請學分計入?
可以申請,唯學生於參加計劃前須與課程確認符合申請學分計入的科目及要求,完成交流學習後,須持北京語言大學簽發的成績證明在新學年開學前向本校招生註冊處進行申請。
有關此項交流學習計劃的其他事宜應向哪個部門查詢?
可於辦公時間前往學生事務處(A119室)。 
電話︰8599 6463(葉小姐) 
電郵︰sao@mpu.edu.mo
備註: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一切以澳門理工大學屆時安排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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