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
澳門理工大學與北京語言大學簽訂了學生交流學習備忘錄,並展開了學生交流學習計劃。
申請資格
- 中英翻譯學士學位課程二年級,並即將升讀三年級的在學學生。
- 日/夜間、本地/非本地學生均可。
- 完成課程第一及第二學年所有學科單元,成績合格並且累計GPA(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上學期)不低於2.5。
- 所有學科單元的出席率不低於70%。
- 持有效前往中國內地學習的證件。
- 符合雙方學校之各項資格規定。
Q & A
交流學習期多長?
交流學習期為一學年。若因特殊情況或不可抗力之理由而需要縮短交流學習期限,必須得到雙方學校同意及批准。
交流學習期間所須的費用有哪些?
- 須繳付澳門理工大學的學費。
- 須自行負擔前往北京語言大學的交通費、交流學習期間的宿舍費、醫療保險費及生活雜費等。
在北京語言大學的選課安排如何?如何申請學分抵免?
交流學習期間的選課規定及安排由雙方學校議定後通知同學。同學在完成交流學習後,須持北京語言大學簽發的成績表在新學年開學前向本校招生註冊處申請學分抵免。
交流學習期間的成績會否計算在本校的“GPA”內?
不會。本校的成績表中,申請學分抵免的學科單元均以“X”表示,而在北京語言大學所取得的分數並不會計算在本校的“GPA”內。
備註: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一切以澳門理工大學屆時安排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