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維護及發展處負責蒐集在大學內撿獲的失物,失物者如需認領,可親臨校園維護及發展處(行政樓地面層)認領。校園維護及發展處每年一次發通告羅列失物清單,在認領期過後仍未有被認領之物品,將由校園維護及發展處負責銷毀/棄置或作慈善用途。
http://welfare.ipm.edu.mo/l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