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
入住學生宿舍常見問題
新生是否需要提交入住學生宿舍申請?
- 博士、碩士學位課程,以及經本澳四校聯考入學的學士學位課程非本地新生,需於指定期間提交住宿申請。經內地全國統一考試入學的非本地學士學位課程新生,在入學首年統一安排入住學生宿舍,毋須申請。
哪類學生可以申請入住學生宿舍?
- 學生宿舍為註冊非本地學生提供基本住宿服務。
宿舍床的尺寸是多少?
- 宿舍設有兩種床型︰雙層床及高架床,參考尺寸︰長200cm x 闊100cm。
入住宿舍時會提供床上及生活用品嗎?住宿費是否包括水、電、燃氣費?
- 宿舍有提供床墊(參考尺寸︰長195cm x 闊90cm x厚6cm),其他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品均需自備。於2023/2024學年起入學的學生,其住宿費已包含水、燃氣及每月110度的基本用電配額。
宿舍需要每學年辦理續住嗎?
- 學生須按每學年發出的住宿申請通知於指定期間提交住宿申請。
學期中途可以申請入住宿舍嗎?
- 除復學及外出交流返回的情況外,不設學期中途的住宿申請。
宿位是如何分配的?
- 宿位分配按《學生宿舍規定》辦理。
入住宿舍後可以申請調換宿舍嗎?
- 在入住宿舍後的首兩個月內,如具備充分理由可申請調換宿位(床位),獲批准後須繳付調位費澳門元500(按每次計算),同一房間內調換不同床位亦須繳付調位費。如發現學生未經批准自行調換宿位屬違規,情節嚴重者將被強制遷出宿舍。
學生宿舍有單人間嗎?
- 單人間設在氹仔校區宿舍,設公共廚房及衛生間。如欲申請入住單人間,需提交書面申請作審批。
住宿期間可否退宿並退還住宿費?
- 住宿期間(即該學年住宿期結束前)退宿,除退學、休學、停學、外出交流或交流結束的情況外,需事先提交書面的退宿申請,學士學位課程宿生須同時提交家長同意書,獲批准後於指定期限內辦理退宿手續。退宿後將退還宿舍保證金,住宿費不設退還。
暑假期間能否留住宿舍?
- 學生須按每學年發出的暑期住宿申請通知於指定期間提交暑期住宿申請。
復學/外出交流返回的學生,會自動給予安排宿位嗎?
- 復學/外出交流返回的學生需自行提交住宿申請,請留意學費及住宿費的繳費期限,並提前作出申請,以免導致延誤繳費而影響學習安排。
如何查詢學生宿舍的事宜?
- 宿舍環境及設施(校園維護及發展處︰電話+853 8599 6100,電郵dmdc@mpu.edu.mo)。
- 住宿申請、調宿、退宿(學生事務處︰電話+853 8599 6486,電郵hostel@mpu.edu.mo)。
在宿舍遇緊急情況應聯繫誰?
- 應立即聯繫舍監或報警(999)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