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保險
意外保險的適用對象
- 意外保險適用於所有學位課程學生及到本校進行交換生課程的學生。學生將自動納入受保範圍,無需自行申請。
意外保險的保障範圍
- (1) 保障學生於上課及學校活動期間因意外引致之身體損傷;
- (2) 保障學生於往返學校之正常旅途中期間因意外引致之身體損傷,正常旅途指於課堂前/後之一小時內;
- (3) 保障學生於上下課及參加校園活動途中因駕駛電單車或汽車所引致之意外;
- (4) 保障學生於澳門境外進行大學組織之活動期間因意外引致之身體損傷(如參加學習/比賽/交流/會議參觀活動等)。
意外保險適用的醫療機構
- 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衛生局轄下之衛生中心、鏡湖醫院、科大醫院及所有於衛生局注冊的西醫生,中醫生,中醫師及物理治療師*,均屬意外保險的認可醫療服務。(物理治療師*,必須由主治醫師轉介或推薦)
每人每一意外事故最高賠償金額
- 每人每一意外事故引致的傷殘或死亡最高賠償額為澳門元300,000元,每人每一意外事故的醫療費用最高賠償額一般為澳門元8,000元。
意外後的報銷手續
- 發生意外的當天必須就診,並於意外發生後8天內到學生事務處遞交身份證副本、學生證副本、首次就診的醫療收據正本及已填妥的“學生意外保險賠償申請表”。
- 學生康復後,須於8天內向學生事務處提交康復證明正本、疾病證明正本及所有醫療收據正本。
- 保險公司批核索償申請後,報銷金額將以支票進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