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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樂學士學位課程





                課程模式        日間          修讀年期      4 年          授課語言         中文
                網頁          https://www.mpu.edu.mo/esa/zh/bachelor_am.php
                師資          https://www.mpu.edu.mo/esa/zh/academic_staff.php

                入學要求        澳門理工大學一般入學要求
                               完成 126 個學分
                畢業要求           完成 60 學時"藝術實踐活動"
                               所有學科單元成績合格
                查詢           (853) 2872 7639/2893 3804           fad@mpu.edu.mo


               課程目標
               課程致力培養學生成為一個具有音樂教學、音樂表演實踐與研究能力的複合型人材。學生可
               根據自己的能力和興趣,以及職業定向需要,選擇「音樂教育」或「音樂表演」專業作為學
               習重點方向。四年的學習,將加強學生掌握樂器、聲樂等方面的表演能力,拓展多元音樂技

               能,在音樂理論與實踐的全面教育中培養學生的應變力、思考力和創造力。
               課程宗旨:
              1.  培訓學員對音樂的功能、概念、結構和價值的了解;
              2.  紮實聲樂、鋼琴或其他樂器等音樂表演基礎,拓展多元音樂技能;
              3.  在音樂理論與實踐的全面教育中培養學生的應變力,思考力和創造力。
               課程導師全力支援每一位學員的發展,為有志從事音樂教育及音樂表演專業人士提供全面的

               培訓。
               學習果效
               關於課程的學習果效,可詳見載於以下網址的課程規範:
               https://www.mpu.edu.mo/teaching_learning/zh/progspec_fad_music1920_onwards.php

               質量保證
               課程已通過台灣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學術評審。

               畢業生出路
               畢業生可以擔任中小學音樂教師、樂器  /  聲樂老師、樂器  /  聲樂表演者,以及投身相關領域
               的文教機構或從事音樂創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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