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22-23_Undergraduate_Prospectus
P. 51
中文
音樂學士學位課程
課程模式 日間 修讀年期 4 年 授課語言 中文
網頁 https://www.mpu.edu.mo/esa/zh/bachelor_am.php
師資 https://www.mpu.edu.mo/esa/zh/academic_staff.php
入學要求 澳門理工大學一般入學要求
完成 126 個學分
畢業要求 完成 60 學時"藝術實踐活動"
所有學科單元成績合格
查詢 (853) 2872 7639/2893 3804 fad@mpu.edu.mo
課程目標
課程致力培養學生成為一個具有音樂教學、音樂表演實踐與研究能力的複合型人材。學生可
根據自己的能力和興趣,以及職業定向需要,選擇「音樂教育」或「音樂表演」專業作為學
習重點方向。四年的學習,將加強學生掌握樂器、聲樂等方面的表演能力,拓展多元音樂技
能,在音樂理論與實踐的全面教育中培養學生的應變力、思考力和創造力。
課程宗旨:
1. 培訓學員對音樂的功能、概念、結構和價值的了解;
2. 紮實聲樂、鋼琴或其他樂器等音樂表演基礎,拓展多元音樂技能;
3. 在音樂理論與實踐的全面教育中培養學生的應變力,思考力和創造力。
課程導師全力支援每一位學員的發展,為有志從事音樂教育及音樂表演專業人士提供全面的
培訓。
學習果效
關於課程的學習果效,可詳見載於以下網址的課程規範:
https://www.mpu.edu.mo/teaching_learning/zh/progspec_fad_music1920_onwards.php
質量保證
課程已通過台灣高等教育評鑑中心之學術評審。
畢業生出路
畢業生可以擔任中小學音樂教師、樂器 / 聲樂老師、樂器 / 聲樂表演者,以及投身相關領域
的文教機構或從事音樂創作等。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