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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理工大學學位課程招生政策規定

 

1. 適用範圍

1.1.  本規定適用於澳門理工大學(下稱“本校”)的學位課程入學事宜,以及就本校學位課程招生事宜提供原則性及程序性指引。
1.2. 本規定旨在保證:
1.2.1. 以透明一致及有效的方式提供入學資訊;
1.2.2. 甄選出能夠從所提供的學習機會中受益的學生;及
1.2.3. 甄選過程以透明一致及公平的方式進行。

 

2. 入學條件

2.1. 有關入學要求之條件,由本校學位課程教務規章規範。

 

3. 甄選錄取

3.1. 入學甄選準則和程序旨在確保:
3.1.1. 甄選及錄取決定按已公佈的準則公平一致地作出;
3.1.2. 以考生所具備完成課程學習的要素作為考量依據;及
3.1.3. 適時向考生公佈結果。
3.2. 入學甄選以考生的學業能力為首要考量,並按之就其入學申請作出相應的學術決定,目標在於選出較能完成課程並從中獲益的學生。
3.3. 學術單位按照課程既定準則,通過以下一項或多項評核對考生作出獨立和全面的評估:
3.3.1. 入學考試表現,當中可包括筆試、面試及/或專設考試;
3.3.2. 用於大學入學評估的國際性或國家/地區性公開考試;
3.3.3. 前置學歷及相關成績;
​3.3.4. 個人陳述;
​3.3.5. 遞交的作品;
3.3.6. 學術或專業推薦。
3.4. 考生如須參加入學考試以作為甄選條件之一,將獲預先通知。
3.5. 錄取結果將透過本校招生系統向考生發放。獲錄取者將獲簽發正式的錄取通知書,並附同本校教務規章、確認接受錄取辦法、新生入學安排等相關資訊;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尚載有取得正式錄取的條件及期限。

 

4. 入學資訊發佈

4.1. 本校最新的入學及課程資訊載於本校學位課程招生專頁(www.mpu.edu.mo/admission),擬報讀人士可於有關專頁查閱以下資訊:
4.1.1. 可供報讀的課程
4.1.2. 入學要求
4.1.3. 入學途徑
4.1.4. 甄選原則及方式
4.1.5. 費用及奬助學金
4.1.6. 報名程序
4.1.7. 重要日期
4.1.8. 最新消息
4.2. 學位課程招生簡章每學年出版,內容包括當學年適用的課程及入學資訊。
4.3. 本校組織參與各類招生推廣、入學諮詢活動,如開放日、校訪、教育展、升學講座等,向擬報讀人士傳遞最新入學資訊。
4.4. 招生註冊處為擬報讀人士提供入學資訊查詢及引介服務,擬報讀人士亦可透過各學術單位提供的聯絡方式,向有關單位諮詢更多課程資訊。

 

5. 身心障礙學生支援

5.1. 本校為身心障礙學生制定支援指引,讓他們享有平等的入學與學習機會。詳情請瀏覽本校招生網頁。

 

6. 取消資格

6.1. 考生申請入學時,必須提供真實準確的資料。
6.2. 如考生在報名及甄選過程中提供不實資料、遞交偽造學歷或證明文件等任何不實行為,本校有權取消其報名及/或入學資格。
6.3. 因第6.2項所述原因而被取消資格者,任何已遞交的文件及繳付的費用將不予退回。

 

7. 最後規定

7.1. 實施本規定所產生的疑問及缺項,由學術委員會議決解決。

 

更新日期:2022年7月25

重要日期
2023-10-15 ~ 2024-04-3024/25學年研究生課程報名- 碩士學位課程
2023-10-15 ~ 2024-05-1524/25學年研究生課程報名- 博士學位課程
獎助學金項目:70+

吳嘉琪中葡經貿畢業生
四年的學習助我成為中葡雙語人才,赴葡萄牙的學習交流讓我加深了解跨地域的商貿營運模式,對我投身國際市場發展極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