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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

論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備案審查制度

《政治與法律》2014 (1):22-30

Author(s)冷鐵勛
Summary

基本法規定的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審查制度是一種事後立法監督制度,體現的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的監督權,其背後的法理基礎就是我國國家結構的單一制原則。為充分發揮特別行政區法律備案審查制度的功效,從報備的主體、期限、格式以及審查的主體、程序、標準等方面不斷完善這一制度,既是維護中央依據基本法所享有的憲制性權力的客觀需求,也是嚴格落實基本法的一項重要內容,同時還是我們做好港澳工作的一項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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