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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學學士學位課程(中文班)

國際認可

本課程已通過國家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前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評估中心)課程評審。

目標

本課程以培育適應本地需求的具創新思維的行政管理人才為目標。課程重視系統的行政管理知識傳授,注重提升學生的人文素養,採用案例教學、互動式研討、實習等多元教學方式,全面提高學生理論知識運用於實際工作的能力,令本課程的畢業生能夠勝任政府部門或其他公私部門之實際行政管理工作。

學制

4年

學分要求

145學分

授課語言

中文

授課時間

日間

職業去向

  • 政府部門及相關公共行政機構
  • 志願團體
  • 教育及研究機構
  • 傳媒及出版機構
  • 私營企業管理部門

本課程學生曾於下列機構進行實習:

澳門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公職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務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退休基金會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海事及水務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勞工事務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貿易投資促進局
  • 海事博物館
  •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市政署

 

有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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