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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書院校園秩序守則

澳門理工大學

長者書院校園秩序守則

學生請假必須前往長者書院辦公室辦理手續。

學生缺席百分比為每項科目/活動課/興趣小組課時的百分之三十

     為達到學習效果及保持課堂的正常運作,學生必須依時上課。遲到二十分鐘者視為缺席處理。

開始上課時,老師即傳簽“學生出席表”,未有簽署者作缺席論。二十分鐘後,長者書院將派員收回

學生不可在課室飲食。

學生不可在校園吸煙。

  1. 使

學生上課時,必須把手提電話轉為【震機】或離開課室接聽電話,以免影響老師教學及其他學生上課。

不論課時是 1.5 小時或 2 小時的科目/活動課/興趣小組,老師將安排 10 分鐘的小息。

本書院於澳門校區及氹仔校區的課程不可互為選修或轉換。

不接受旁聽生,倘“學生出席表”遺漏任何學生姓名,煩請前往長者書院辦公室查詢。

請勿在校內宣傳宗教信仰及政治主張。

嚴禁於校內粗言穢語,倘因言行嚴重影響教學秩序及校園管理秩序,可被勒令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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