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書院校園秩序守則
澳門理工大學
長者書院校園秩序守則
- 請 假
學生請假必須前往長者書院辦公室辦理手續。
- 缺 席
學生缺席百分比為每項科目/活動課/興趣小組課時的百分之三十。
- 守 時
為達到學習效果及保持課堂的正常運作,學生必須依時上課。遲到二十分鐘者視為缺席處理。
- 簽 到
開始上課時,老師即傳簽“學生出席表”,未有簽署者作缺席論。二十分鐘後,長者書院將派員收回。
- 飲 食
學生不可在課室飲食。
- 吸 煙
學生不可在校園吸煙。
- 使 用 手 提 電 話
學生上課時,必須把手提電話轉為【震機】或離開課室接聽電話,以免影響老師教學及其他學生上課。
- 小 息
不論課時是 1.5 小時或 2 小時的科目/活動課/興趣小組,老師將安排 10 分鐘的小息。
- 申 請 調 班
倘有學生擬申請調班【註:只限同一科目/活動課/興趣小組的調動,例如:由 A 班轉往 B 班。】學員必須能夠提出合理理由方可申請,煩請有關學生前往長者書院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
- 課 程 設 置
本書院於澳門校區及氹仔校區的課程不可互為選修或轉換。
- 電 腦 堂 紀 律
電腦科各班均安排老師助理,學生有疑問時,老師及助理將負責在“練習期間”提供協助,其他學生請安坐座位自習。
- 旁 聽
不接受旁聽生,倘“學生出席表”遺漏任何學生姓名,煩請前往長者書院辦公室查詢。
- 宗 教 信 仰 及 政 治 主 張
請勿在校內宣傳宗教信仰及政治主張。
- 紀 律
嚴禁於校內粗言穢語,倘因言行嚴重影響教學秩序及校園管理秩序,可被勒令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