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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學生專區

前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申請資格

  • 已在澳門理工大學完成至少一學年課程的學士學位課程在學學生。
  • GPA 達3.0 或以上。
  • 具良好的普通話及英語能力。
  • 符合雙方學校之各項資格規定。

Q & A

交流學習期多長?
交流學習期為一學期。
交流學習期間的費用有哪些?
  1. 須繳付澳門理工大學的學費。
  2. 無須繳付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學費。
  3. 須自行負擔前往當地的交通費、交流期間的住宿費、醫療保險費及生活雜費等。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是否安排學生宿舍?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會儘量安排交流生入住學生宿舍;若未能提供則會協助交流生入住校園附近的校外住宿。
參加此交流計劃是否可申請學分計入?
可以申請,唯學生於參加計劃前須與課程確認符合申請學分計入的科目及要求,完成訪問學習後,須持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簽發的成績證明在新學年開學前向本校招生註冊處進行申請。
有關計劃的進一步查詢?
可於辦公時間前往學生事務處(A119室)。 
電話︰8599 6463(葉小姐) 
電郵︰sao@mpu.edu.mo
備註: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一切以澳門理工大學屆時安排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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