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續發展目標
可持續發展目標呼籲全世界共同採取行動,消除貧窮、保護地球、改善所有人的生活和未來。17項目標於2015年由聯合國所有會員國一致通過,作爲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組成部分。該議程爲世界各國在15年內實現17項目標指明了方向。目前,許多地方的行動正取得進展,但總體而言,進展的速度和規模尚未達到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所需的水平。自2020年起的十年內,我們必須采取有力的行動,才能在2030年之前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澳門理工大學積極響應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持續通過舉辦相關系列活動,培養學生可持續發展意識和社會責任感。並將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融入教育和學生活動中,為學生播下可持續發展的種子,為校園注入綠色動力,為地球的長遠發展,點亮永續未來。